宝鸡中北职业学院
2023年度年检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省属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陕教民办〔2024〕1号)精神,我院专门召开院长办公会,传达学习文件精神,深刻理解年检指标体系,统一认识,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分解任务,精心安排部署年检自查自评,细致做好资料准备归整。在全面扎实总结全年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详细对照年检指标条目内容,逐项进行了认真自查自评。现将我院2023年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
(一)党组织建设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建立健全学院党组织,由宝鸡市教育局党组代省委教育工委管理党组织工作。
学院党支部现有正式党员18人。2022年2月21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完成了学院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由5人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人。学院设党政办公室,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1人。
学院章程中明确体现出党组织建设相关内容和党组织在学院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落实了“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院长为党支部副书记,一名支委为监事会成员。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保证了必要的支出。
学院党支部制定了《宝鸡中北职业学院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和《党支部委员会议议事和决策工作指导书》,定期研究决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与德育工作,积极参与讨论和研究学院发展规划、重要改革、重大人事安排和师生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政治监督和政治保证作用。
2023年,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握主题教育的总要求、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举办了读书班,召开了交流研讨会,组织了外出红色研学,开展了调查研究、党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等活动,引导全体党员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性锤炼和政治历练,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创建市级“四强”党组织,在宝鸡市级部门验收中得到了高度肯定和评价。
(二)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
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学院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公益性原则,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方位加强对师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规、政策,遵法守纪,规范办学,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得到贯彻落实,沿着具有中国特色高等教育事业的正确轨道做好自身的建设与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坚持“先学会做人、再学会知识”的育人理念,构建“五育并举”教育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思想政治工作
学院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配备了专职辅导员18名及若干名兼职辅导员和班主任。按照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素质优良的原则,配备了11名专职思想政治课教师,制定了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发放制度,严格落实了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
2023年,学院认真贯彻《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等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论述,紧扣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印发了《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实施方案》,制定了学院《“三全育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3学年思政课“大练兵”活动安排的通知》,组织思政教师学习研读《高校思政课建设标准》《新时代思想政治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和《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成立思政教学部,推动“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思政元素入课堂,将思政课融入新生开学典礼、入学教育、课堂教学、主题班会等各个教育教学环节。召开“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推进会,开展“课程思政”建设专题讲座,举办“课程思政”改革教学竞赛,发布《电子技术基础》等首批课程思政改革试点课程16门。1名教师在陕西高校思政课教师“大练兵”活动中荣获“课程思政教学能手”称号,1名党员被宝鸡市社会组织党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
学院按照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与在校生比例不低于1:4000的要求,配备了2名专职心理健康教师。
(四)群团工作
学院成立了工会、团委(下设3个团总支)、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党支部、工会、团委联合举办了第二十八届“中北之旅”文化艺术节暨春季运动会和职业活动周系列活动,开展了“舞动青春” 形体礼仪操展演比赛、“关爱老人,传递爱心”志愿服务活动、“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演讲比赛等一系列文体活动。33个学生社团活动如火如荼,校园生活丰富多彩,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品牌项目正在逐步培育形成。学院黄晰炜、刘萍、张淑溥、黄博婷等老师创排的舞蹈《鼓舞飞扬》《领航》《人世间》《流光》《心中的红》分别参加省委文明办“陕西省文明实践创评项目发布活动”、市委宣传部“宝鸡年度好人发布仪式”、第四届“警察节”文艺汇演、陕西省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开幕式和“2023宝鸡马拉松赛开幕式”,得到了主办单位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2023年9月,学院被评为宝鸡市厂务公开职代会四星级单位。
二、办学条件
(一)学院举办者资质
学院举办者为陕西中北铁道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依据规定要求及时申请办理了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并报备有关部门,上述证件均在有效期内具有法人资格,经营状态良好,无违法失信现象。
(二)举办者投入
我院举办者已按时、足额履行了550万的出资义务,出资方式为货币,且我院聘请了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进行了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保证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正常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所需经费。
我院依法落实法人财产权,法人财产权完全独立,未被侵害。学院批设成立后,积极协调,多方努力,已将办学土地、校舍和车辆等其他资产过户到宝鸡中北职业学院名下。
(三)基本办学条件
我院在校生3514人(其中,全日制学生人数1923人,扩招学生1591人)。
1.校园占地和校舍建筑面积:学院占地225.157亩,校舍总建筑面积69705.59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39735.56平方米,生均11.3平方米。
2.教学仪器设备: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35.93万元,生均4086.31元。
3.图书资料:学院现有藏书21.2万余册,其中,纸质图书10.2万册,电子图书11万余册,生均60册。具有所开设专业图书音像资料和图书管理信息系统。
4.教师队伍:现有专兼职教师185人(其中:专任教师162人,兼职教师46人,折合教师数=162+46*0.5=185人),生师比为18.9:1。专任教师中研究生25人,占比15.4%,专兼教师中高级职务教师49人,占专兼职教师比26.5%。
(四)办学地址
学院办学地址宝鸡市蟠龙新区龙翔大道66号,邮编721302,与审批机关核准的办学场所一致。
(五)卫生室设置
学院建有医务室,配备具有资质的专职医疗卫生和防疫人员2名,配有诊断观察床、诊断桌椅、氧气袋、一次性输液器、治疗盘、紫外线灯、一般性外科处置器械器物、健康教育宣传挂图等,服务方式为全天24小时。除满足师生日常性预防保健需求外,并能完成当地医疗卫生部门交办的相关医疗卫生社会服务工作。
三、法人治理
(一)章程制定与实施
学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陕西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了学院《章程》,报省教育厅通过备案,依法对学院进行规范管理。
(二)决策机构
董事会是学院的决策机构,由7人组成,设董事长1名,董事6名。根据董事会成员设置标准和人员变动,2023年6月19日召开一届四次全体董事会议,调整变更了2名董事。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中包括举办者代表、院长、党组织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其中2人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所有成员信息均在主管机关备案。董事会严格按照学院《章程》,研究讨论修改学院章程、制定发展规划、修订重要制度、调整人员机构设置、年度财务预决算和师生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
(三)监督机构
监事会是学院的监督机构,由4人组成,设监事长1名,监事3名,监事会按照学院《章程》对董事会和董事会成员履职、财务执行管理等进行监督,保证了各项决策有效执行。
(四)院长履职
经原院长马仓世申请辞职后,董事会会议研究,聘任陈登文教授为我院院长,2024年1月5日正式备案通过。陈登文院长曾任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副院长、教育部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高等教育研究会专业协作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职教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职业教育经验,教学和科研研究成果丰硕,符合任职规定,聘用符合法定程序。
学院不断完善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对学院行政、教学及学生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全面负责。两任院长履职期间能够认真执行董事会决策,全面履行院长职责,圆满完成了董事会赋予的各项任务。
(五)民主管理
学院建立了教代会、学代会制度,根据学院章程制定了《教代会工作条例》和《学代会工作条例》,教代会与学代会设置、职权、人员构成、议事规则等符合法律法规和学院章程规定。根据工作安排,我院拟于2024年3月中旬召开一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
四、办学行为
(一)办学许可
学院办学许可证(证号:教民16030321100120)和法人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610000MJU260279X)均在有效期内。学院办学地址、办学规模、办学类型、办学层次等实际情况与办学许可证信息一致,办学行为规范。学院法定代表人为董事会董事长曹会强,经董事会选举产生,符合法律要求。
(二)安全稳定管理
学院成立了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了安全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判排查安全稳定隐患,实行“一日两报六查一突检”安全工作运行机制,校园监控系统、一键报警系统、消防器材等安全管理设施配备到位,运行良好。扎实开展法制教育、反传销、校园诈骗、校园消防等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疏散消防演练,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值守制度,严格进出车辆、人员检查登记,定期检查维稳设备,保证一键报警响应及时。与属地派出所联合共治,为营造平安、
文明校园提供坚实保障。积极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制定了《宝鸡中北职业学院应对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办法》、《宝鸡中北职业学院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等。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设置心理咨询室,定期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干预。邀请校外心理健康专家来院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组织心理健康主题班会,举办5.25心理健康教育日活动,全面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在第六届陕西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科普知识竞赛中,学院闫鹏青老师指导的工业机器人22021班张雨萌、乔钰、姜圣浔三位同学获得优秀奖;在第五届陕西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案评选中,学院闫鹏青老师《规划人生赢未来》教案荣获三等奖。
学院定期对教学楼、实训中心、食堂、公寓楼等办学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落实实验室(实训中心)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各项设施符合安全要求,管理规范。
(三)招生行为
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简章在学院网站公开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招生宣传活动合规合法,与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名称、办学地点、办学类型、办学层次一致。严格执行省厅相关要求,按照国家和省级相关招生政策和核定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2023年录取全国统招高职学生1463人,完成省教育厅下达的当年招生计划的99.52%,较上年增加104.6%。
(四)教师队伍建设
现有专兼职教师185人(其中:专任教师162人,兼职教师46人,折合教师数=162+46*0.5=185人)。专任教师中研究生25人,占比15.4%,专兼教师中高级职务教师49人,占专兼职教师比26.5%。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完善学院师资引进与培养方案,坚持引进人才和培养人才并重,全年招聘引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7人。强化青年教师培养,启动“老带新、传帮带”教师岗位锻炼计划,安排经验丰富的老教师与青年教师进行“一对一”帮扶和指导,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大力提升现有师资能力水平,加强职业能力培训,组织参加上级各类培训448人次,校内新员工培训174人次。规范校内教师岗位职称评审、行政岗位定等定级等管理制度,评定校内高级职称12人、中级10人、初级16人,员级20人,委托评定陕西省高校教师系列助教职称22人,高校教师资格证考试通过34人。改革薪酬分配制度,充分发挥薪酬体系的导向激励作用,解决教师对薪酬分配不合理的迫切需求,最大限度保证广大教师的个人待遇,真正实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的激励目标。
(五)教育教学工作
学院注重加强学科建设。聚焦学院优势与特色,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发展要求,在充分研判的基础上,科学调整专业结构,学院增设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智能光电制造技术、网络新闻与传播3个专业。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制定《2023年教育教学工作要点》《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工程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方案》《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教学管理,推行教学改革,促进教育教学工作提质增效。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定期开展听课评课促教活动,督促常规教学,实现教学诊断、教学反思、学习观摩、示范引领作用,有效促进了教学质量提高。我院丁健、陈龙辉、陈妍老师指导的学生黄宇飞、乔玉、李积福在2023年12月2日举办的全国第五届“慧阳杯”工业机器人线上拆装大赛中分获一、二、三等奖。加强学术管理,完善学术工作规章制度,设置了科研处,成立了学术委员会,制定了《学术委员会章程》,促进学术水平提升。2023年在市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立项省级研究课题1项。
(六)学生体质健康检测
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我院3541名高职学生中1890名学生进行测试,1651名学生因参加实习、参军、免测等原因未测试。按规定的测试对象、单项指标对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评定,参加体育健康测试的学生平均分为72.73分。
(七)学籍管理
学院在教务处设学籍科,配有2名专职学籍管理员,设有专门场所,办公设施齐全。
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以及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的意见》(陕教[2021]128号)的文件精神,学院先后制定、完善、修订了《宝鸡中北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办法》《宝鸡中北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入学资格复查办法》《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学生学籍信息变更实施细则》等20余项学生及学籍管理规章制度,从制度建设方面确保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学院严格严格做好新资格复查、学籍注册程序、完善学籍档案管理,未发现学生“双重学籍”、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
(八)教材管理
学院成立教材管理委员会,制定了《教材征订选用管理办法》,各专业使用教材全部为国家正式出版教材,并优先选用国家统编和规划等优质教材,教材征订账务公开透明,接受师生监督。
(九)师德师风建设
学院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增强教师职业道德的必修课和终身课,成立了师德师风监督委员会,制定《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将师德师风考评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内容,严格执行师德失范行为一票否决制,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守《新时代学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用实际行动践行“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的职业操守。对新入职教师坚持进行师德师风、教学基本常识、辅导员和班主任管理艺术、学院文化、中北精神、校园礼仪、职业礼仪等方面综合素质培训,有力促进了师德师风建设。学院没有出现师德师风失范行为。
五、财务管理
(一)收支管理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和陕西省对民办学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要求,收费项目清晰,根据陕政发(2018)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陕西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制定收费标准,依据陕价服发(2016)99号文件已将学院收费文件抄送省教育厅。我院在醒目位置公示了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师生家长的监督。所有收入全部缴入对公账户,进行统一管理,财务独立核算,管理体系完善,没有转移收入等行为。收取学费主要用于学院的日常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待遇和学院发展等方面,没有将收入挪作他用,并且依据相关法规和学院章程,提取了15%的发展基金。
(二)财务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学院有较健全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资产使用由学院董事会、财务处等部门监督管理,财务管理接受省教育厅、税务局及学院董事会的监督。财务运行情况及执行结果详见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法人财产权的落实及变动情况
法人财产权属清晰,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和办学积累分类记账并实施管理,学院无国有资产和受赠的财产。
法人财产清晰,固定资产产权明晰,全部为学院自有。
教学设施使用规范,对教学设施进行了分类管理,责任到人,进行了专门培训,保证教学设施的规范、安全使用。我院教学设施只用于教学及相关活动,教学设施没有对外投资、担保、抵押等不良资产行为。
六、师生权益保障
学院坚持师生“利益至上”的原则,高度重视师生权益保障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学院工会委员会,成立了教代会和学代会,明确了工作职责,定期召开教职工大会、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设立院长信箱,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在校园醒目位置悬挂“爱心帮扶电话”,推行校务公开,自觉接受师生的监督,受理解决师生意见和需求。同时,逐步提高年终教职工奖励标准,为员工生日送祝福送温暖,按规定办理教职工社保,逢“节假日”和婚丧嫁娶等为教师购买纪念品(慰问品),增强了教职工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师生生活、学习、工作条件优越,教职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无损害师生权益的情况发生。
学院通过学院网站、班级群、家长群、宣传栏、印发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制定《奖学金、困难助学金评定办法》,开展校内奖学金和困难学生助学金评选工作,学院对158名学优生给予奖学金资助,对102名困难学生给予助学金资助,奖助资金共计42.18万元,均已按要求发放到位。学生奖、助、补、减、免政策落实到位,公开、公正、公平,无违规和投诉举报事件。
七、重大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
学院注重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在利用晨会、班会、广播、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宣传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制定突发性疾病、传染病应急处置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每年定期对新入学生进行体检。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定了《食堂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签订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卫生监督、食品安全、伙食质量、服务质量、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着力防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对校园内外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为有效防范群体性事件及安全事故,制定了《突发性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拥挤、踩踏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预案。邀请专业机构进行安全常识培训,组织防火灾、防地震等演练。全年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
学院开通了投诉举报电话,设有院长信箱,召开教代会、学代会和师生座谈会,及时有效处理各种投诉举报信件。今年对上级批转的各类投诉举报信件,均在第一时间安排相关人员调查核实,回复处理,整改落实,未引发较大负面舆情和造成严重影响。
八、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扣分项
2023年,学院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规范办学行为,没有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或《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六十三条所列情形。
九、问题与措施
2023年,在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专家的指导帮助下,学院教育教学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办学水平不断提升。但是,通过年检自查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和亟待解决问题:一是办学条件还需要进一步改善,特别是生均占地面积、生均行政用房和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比例未达国家标准;二是教师队伍结构、素质等方面有待进一步优化提升,个别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有的教育教学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学生需求;三是为教职工购买社保、医保、公积金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扩大覆盖面。
2024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家、省、市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文件精神,按照2024年全国和全省教育工作大会安排部署,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党建引领,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理水平,加强学院内部管理,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坚决守牢校园安全底线,增强服务发展能力,推动学院内涵式高质量发展。